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养老机构收费标准有上涨趋势


  社会养老压力加大,家庭养老需求增多,这使得养老机构的收费标准有上涨的趋势。广州市公办养老院的房费和护理费都有不同程度的涨价,这在广州市物价局等3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规范我市养老服务收费问题的通知》当中有体现,这个通知对养老机构的收费标准做出了一定的规范。

  对市民最关注的公办养老院,除了特殊护理等选择性养老服务项目价格放开外,基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也普遍上涨(具体见表格),其中护理费最高涨幅为250元/人·月,房间费最高涨幅为250元/人·月。不过《通知》也规定,公办养老机构收住自费寄养老年人不再收取“一次性生活设施费”。截至本通知实施之日(即今年9月1日),自费寄养老年人入住公办养老机构未满半年的,退还60%;入住未满一年的,退还40%。

  据了解,按照现行的收费规定,一次性生活设施费实行政府指导价,最高标准不得超过5000元/人。但据新快报记者此前调查,老人目前要入住广州的民办养老院,仍要缴纳一笔数千元至数万元不等的费用。条件好点的单人房,“一次性生活设施费”多在3万元以上。

  而对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和农村敬老院,其护理费、住房费等基本服务项目收费则规定由养老机构按照以收抵支、不营利的原则制定,经区级民政部门审核并报同级物价部门核准后执行。伙食费标准以不营利原则制定,按实收取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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